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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議員林再添......向官員施壓,買通評選委員,收取回扣......判12年 @ 雲水人間的NEWS部落格 :: 痞客邦 PIXNET ::

雲縣議員林再添判12年 上訴駁回 【聯合報 記者蔡維斌/虎尾報導】 2009.08.05 03:29 am 雲林縣縣政府辦理93年敬老禮品採購案,縣議員林再添涉嫌透過代理縣長張清良及縣府秘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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